2020年10月浙江自考《公司法》: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定义与特点
2020年10月的自考快开始了,下面是浙江自考网小编整理的《公司法》的知识点,希望对大家有帮助。
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定义与特点
所谓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,有时也称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,是指依法设立的,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,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,公司以其他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,境内和境外投资者共同购买并持有公司股份的企业法人。
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三个特点:
1.具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属性。即: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;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;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。
2.股东分属不同国籍或地区,既有境内投资者,也有境外投资者。
3.依法设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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