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10月浙江自考《公司法》:公司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条件
2020年10月的自考快开始了,下面是浙江自考网小编整理的《公司法》的知识点,希望对大家有帮助。
公司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条件
1.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,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,应当符合下列条件;
(1)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;
(2)符合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;
(3)符合国家有关利用外资的规定;
(4)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%;
(5)发起人出资总额不少于1.5亿元人民币;
(6)拟向社会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%以上;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,其拟向社会发行股份的比例达15%以上;
(7)改组设立公司的原有企业或者作为公司主要发起人的国有企业,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;
(8)改组建立公司的原有企业或者作为公司主要发起人的国有企业,最近3年连续盈利。
2.公司增加资本,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,除应当符合本规定上述第(1)、(2)、(3)项的规定外,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(1)公司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,所得资金的用途与募集投资时确定的用途相符,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;
(2)公司净资产总值不低于1.5亿元人民币;
(3)公司从前一次发行股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;
(4)公司最近3年内连续盈利。原有企业改组或者国有企业作为主要发起人设立的公司,可以连续计算。
版权保护: 本文由 浙江自学考试专业查询平台提供,转载请保留链接: 2020年10月浙江自考《公司法》:公司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条件

最近更新
- 2021年4月浙江自考《现代管理学》概论五 04-12
- 2021年4月浙江自考《现代管理学》概论四 04-12
- 2021年4月浙江自考《现代管理学》概论四 04-12
- 2021年4月浙江自考《现代管理学》概论四 04-12
- 2021年4月浙江自考《现代管理学》概论四 04-12
- 2021年4月浙江自考《现代管理学》概论四 04-12
- 2021年4月浙江自考《现代管理学》概论四 04-12
- 2021年4月浙江自考《现代管理学》概论四 04-12
- 2021年4月浙江自考《现代管理学》概论四 04-12
考试资讯
- 2021年4月浙江自考《现代管理学》概论五 04-12
- 2021年4月浙江自考《现代管理学》概论四 04-12
- 2021年4月浙江自考《现代管理学》概论四 04-12
- 2021年4月浙江自考《现代管理学》概论四 04-12
- 2021年4月浙江自考《现代管理学》概论四 04-12
- 2021年4月浙江自考《现代管理学》概论四 04-12
- 2021年4月浙江自考《现代管理学》概论四 04-12
- 2021年4月浙江自考《现代管理学》概论四 04-12
- 2021年4月浙江自考《现代管理学》概论四 04-12